网站首页 | 协会概况 | 引航论坛 | 综合新闻 |法规园地 | 学术研讨 | 安全管理 | 海浪预报 | 引航风采 | 引航视频 | 引航杂志 | 万船博物馆 | 信息公告 | 留言咨询 | 引航博客
中国引航网>> 信息公告>>正文内容
关于黄骅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国引航网    【日期:】2010年11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  州  港  航  管  理  局
关于黄骅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为市港航局引航站公开招聘5名引航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海运院校航海技术专业毕业并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二本(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海船船员,户口不限,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未参加“法轮功”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
    2.具体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海船甲类一等二副适任证书,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在任职期间无不良安全记录。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海船甲类一等大副适任证书,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在任职期间无不良安全记录。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适任证书,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在任职期间无不良安全记录。(具有5年海船甲类一等船长资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0年1月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应符合船舶驾驶员健康体检要求。
    4.由于引航专业注重经验的积累,在国内外著名船公司服务过,或有自引资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职位代码
人数
专业
黄骅港引航站
引航员
0101
5
航海技术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12月10日上午08∶3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17∶30。报名地点设在黄骅港引航站综合科(沧州渤海新区神华黄骅港务公司办公楼一楼)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人才网(网址:www.czrcw.com)下载并持《沧州港航局黄骅港引航站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占20%。
    1.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2010年12月21日上午08∶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港航局组织的笔试。内容为船舶操纵理论基础知识(以船舶操纵、避碰为主要内容,占笔试分数的80%,英语、海洋气象等科目占笔试分数的20%)。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上午09∶00到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设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沧州市朝阳路30号)。笔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公布。
    2.面试  根据招聘的人数和笔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综合能力考核。由沧州市港航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面试及综合能力考核三项的折合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海船船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三项折合成绩之和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看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七、政审
    由市港航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依体检补充办法进行。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沧州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报到办理人事关系设一个月的期限,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分数相同的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看综合能力考核成绩。被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档案由市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十、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程序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附:沧州港航局黄骅港引航站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黄骅港引航站                0317-5388717 
0317-538871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7-3206528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上一篇:宁波引航站向全国招聘引航员启事[ 10-10 ]
下一篇:转发:海事局文件-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引航员适任统考计划的通知[ 04-30 ]
相关文档
联系我们  |  网站留言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  |  电子邮箱:cmpa2008@163.com